甲男年少輕狂,曾與一名女子A同居,期間並生下二名子女A1與A2(均已成年);後與A因理念不合而分開,而二名子女跟隨母親娘家生活,此後與甲男從未聯繫。
甲男嗣後與另一名女子B相戀,同居期間先生下女兒B1;隨後與B結婚,婚後生下兒子B2。然甲男仍難以忘懷A女,除為其在外租屋共築愛的小窩外,且經常前往與其翻雲覆雨後方離去。
甲男依舊不改輕狂本性,常無心於工作且揮霍無度,為此常與B發生爭執,B亦常揚言欲與甲男離婚;甲男為留住B,曾先後給B共新台幣(下同)300萬元。
一年後甲男發現罹患癌症,幾經治療反覆發作,後更擴散至其他部位。B深感不安,要求甲將其名下現值1500萬元之房屋移轉登記與B,然而甲卻屬意單獨登記與兒子B2(現年16歲)。
經查甲男之父母早已雙亡,但有胞姊三人與胞兄一人;其中,胞姊中之二人經濟情況極度不佳。
本案涉及:
1.甲男與A之關係為何?又與A1、A2間為何種關係?
2. A1、A2可否因知悉甲男「身價不凡」而請求甲男認領?倘若甲男死亡,A1、A2應向誰主張?上開請求是否有時效限制?
3.A1、A2可否以生活難以維持而請求甲男扶養?甲男有何法律依據可拒絕?
4.A女可否以同上之理由請求甲男扶養?
5.B1、B2各與甲男為何種關係?
6.倘若甲男未經B同意,逕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與B2,可否?此時B可主張何種權利?又日後是否影響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
7.倘甲男係預立遺囑,指定死亡後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與B2,則情況有無不同?此時B、B1、B2應各分得之金額為何?又A1、A2嗣後經證實與甲男具真實血緣關係,則其二人可分得之金額為何?二人可否僅向B或B1或B2單獨請求?倘不可,則該三人各應分擔之金額為何?
8.B先前已取得300萬元於分配遺產時需否歸扣成為遺產之一部分?又倘B於取得後之二年內甲即死亡,則B是否還可繼承甲之遺產?
9.嗣甲男死亡後,其經濟情況極度不佳之二名胞姊可否請求B負扶養義務?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第一名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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