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與B女20年前相戀,進而懷胎生下一子;隨後於居住處所宴請親朋好友共18人當成補辦婚宴,惟從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
B女於子14歲時另結新歡,進而離家不知去向。離家期間,A男不曾尋找過B女,且A男亦另行結交C女,並與C女同居。
於子19歲時B女突然出現,宣稱最愛的還是A男,希望A男重新接受她,然A男不同意; B女嗣後警告A男稱:你若不接受我,你就必須給我300萬元;且若你與其他人結婚,我也會告你重婚。之後,B女每1-2個月即自行以之前保留之備用鑰匙開門進入A男住處,並停留一夜後始離開;而每當B女出現,C女即自行迴避,故B女並不知悉A男已另行結交C女之情事。
本案涉及
1. A男與B女於居住處所內宴客18人當成補辦婚宴之行為,是否符合修法前結婚所需「公開儀式」之要件?
2. 倘上開18人均稱確實聽聞A男說這次宴客當成補辦婚宴,而B女僅面露喜悅但未曾附和A男,則可否據而推斷其二人確實有結婚之真意?
3. B女離家不知去向之行為,是否構成對A男「惡意遺棄」之行為?
4. A男另行結交C女之行為,是否侵害B女之配偶權?
5. B女自行以備用鑰匙開門進入A男住處之行為,是否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
6. 倘A男將住處門鎖更換致B女無法進入,是否對B女構成強制罪責?
7. 設若A男與C女結婚,且向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登記,而B女提告主張其與A男已結婚,嗣經法院判決認定A男與B女間之婚姻有效成立,然C女亦主張A男與B女間之婚姻未向戶政事務所為結婚之登記,故其為善意信任A男無婚姻關係,故其與A男所為之結婚登記亦為有效,法院亦認同,則若A男欲與C女離婚,可否?又A男可否以B女根本只是因為走投無路才回來,故縱然婚姻有效,然雙方已難以繼續維持,而要求與B女離婚?
8. 若A男與B女談妥願意離婚,該如何處理?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第一名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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