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為代理微波、氣炸、烤箱三合一機器之公司,為打響知名度,於網路舉辦「填問卷抽獎送烤箱」活動;而B為此波活動之幸運得主。
B於獲取三合一機器後,經過月餘方第一次使用。該機有多組固定之操作方式,僅需簡單三個按鍵即可操作,B亦照著上開按鍵使用。
約過二月後,B發現,所謂的「氣炸功能」卻從未看過有氣體產生;所謂的「烤箱功能」,出來的食物卻無烤過之痕跡;於是B上網觀看A公司對於該機器之使用教學後赫然發覺,所收到的機器似乎僅有微波功能。
嗣B與A公司聯絡,A公司客服人員回稱:我們家的產品從未有此現象,是否是貴客您的操作不當致機器毀損;且事隔逾三月您才反映此問題,顯見原來是正常的;另依法律規定,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故我們既已將該機器交由您收受,您即須負擔所有風險;又您取得該機器之方式係抽獎所得,等同是受我們公司所贈與,故我們並無須負瑕疵擔保責任,所以您所反映之問題,恕本公司無法為您服務。
本案涉及:
1.B於收受該機器後,是否負從速檢查該機器之義務?又應檢查之範圍為何?
2. A公司客服人員稱:事隔逾三月您才反映此問題,顯見原來是正常的,是否合理?B應如何主張?
3. A公司客服人員稱:「抽獎所得」等同是受我們公司所贈與,故我們並無須負瑕疵擔保責任,是否合理?B應如何主張?
4.A公司客服人員稱: 既已將該機器交由您收受,您即須負擔所有風險,是否合理?B應如何主張?
5.倘B認為所按按鍵是烤箱功能,故將金屬托盤亦一併放入,卻因該機僅有微波功能致該機器起火燃燒,併燒毀B家中其他多樣物品,則A公司就該機器以外之燒毀物品需否負賠償責任?A公司可否主張:B在使用過程中應負確認機器非設定在微波狀態?倘可,B應如何主張?
6. A公司客服人員稱:我們家的產品從未有此現象,則對於機器功能異常,究應由B舉證確實有異常,或由A公司舉反證證明機器不可能有此異常現象?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班第一名畢業
做生意不吃虧,找我們就對了
專業行銷、創業相對應問題諮詢+契約審查
+
銷售技巧改善、通路媒合每位客戶我們都當作是唯一的客戶每次諮詢我們都視為人生的第一次如此足以督促我們---凡事卯足全力Email: 0120807@nkust.edu.tw
u0120807@gmail.com
請先以 Email連繫後我們將盡速安排諮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