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訊息分享

銀行借嘸房貸 慘遭沒收200萬頭期款

有民眾買房子把所有積蓄200萬元拿出來付頭期款後,向銀行申請貸款失敗,導致不能如期給付交屋款項,結果兩百萬元就這樣被賣方沒收了,民眾覺得不合理,但消保官說依規定,當買方違約時,賣方確實可以沒收總價15%金額,那民眾該如何自保?
看房子別再只注意價格了,衡量能掏出口袋的現金外,能不能順利貸款也很重要,就有一個吳先生窮畢生積蓄200萬當作頭期款,透過房仲要買台北一個總價1500萬的小套房,結果辦理購屋貸款時,銀行回覆因為吳先生徵信紀錄不良無法核貸,讓他付不出剩餘款項,只好跟仲介說要解約,結果被告知要沒收他的200萬頭期款。
房地產專家徐佳馨:「近幾年因為很多銀行在限縮貸款的關係,所以確實會出現一些買方,有在交易的過程裡面,因為貸款不足而造成違約的情形,最容易發生在第一個屋齡老舊的老公寓,第二個就是這種賣壓比較大風險比較高,銀行認為投資客比較多的賣壓區。」
原來在房地產業界借不到足夠房貸狀況越來越多,儘管被沒收頭期款的民眾覺得不合理,但消保官說,依照現行規定,買方違約賣方最高可以沒收總價15%金額沒有違法,民眾想自保,只能買屋訂約時多小心,房地產專家徐佳馨:「應該跟賣方去協調附加一條條款,這條款裡面就要提到,如果買方銀行貸款不足幾成,買方不需要負擔任何一個違約賠償,而且一定要特別寫明是房貸。」小條款大解套,不想讓買屋的歡喜,有可能瞬間從天堂掉到地獄,合約中多一份細心就可以避免爭議。

工作室三大承諾

一. 不做模稜兩可之回答, 必當給您一個明確的方向.
二. 不懂的議題會勇敢地向您坦承不懂 ,避免造成您額外的困擾.
三. 回答未臻完善或日後更有補充者 會於3日內主動向您告知.
工作室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82445大學路1號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育成中心F 014-2
TEL:07-6011000 ext 1468  FAX:07-6011067 E-mail:u0120807@gmail.com 
來函主旨請標明 創業必看工作室 若為急件並請一併註明 將優先處理

即日起響應庶民經濟,以取之社會回饋社會之心,開放免費索取30分鐘免費諮詢卡.來函後將以e-mail寄送電子圖檔或郵寄實體諮詢卡,諮詢時請務必出示方可享有免費優惠.每一郵寄地址或e-mail只提供2張,且電子圖檔與實體卡各限量200張,敬請把握.(實體卡只剩75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