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社會新聞引用耍官威 台中通豪飯店總監撞倒車 嗆員工去報警東森新聞 – 2015年3月29日 
本案涉及
1.事發地點是否為道路?
2.該總監揚長而去,是否涉及交通法規所指之肇事逃逸?
3.倘若該員工果真報警,警方可否拒絕受理?理由為何?
4.該總監若堅拒賠償,其所屬飯店應否負連帶賠償責任?
5.倘若該員工並未滿20歲,賠償時可否主張"與有過失"而減輕賠償金額?
6.除機車之修繕費用外,該員工可否再主張其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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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做模稜兩可之回答, 必當給您一個明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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