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社會新聞引用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復興里巡守隊,7日分乘5輛遊覽車南下展開為期2天的自強活動,其中一輛載37名乘客的遊覽車,因乘客與隨車小姐為點歌順序爭論,陳姓司機認為太吵影響其開車情緒,竟關掉卡拉OK後,在公館交流道匝道將乘客全數「丟包」,並嗆「給我10萬也不載」。

本案涉及:
1.司機之行為是否構成遺棄罪?
2.司機應採取如何之作為方為適法?
3.遊覽車公司是否應負連帶責任?
4.該遊覽車若係"靠行車",該公司可否據以主張而免除責任?
5.該司機若係承攬該車次,則遊覽車公司是否仍應負連帶責任?若係由該遊覽車公司委任,則責任負擔有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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