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 星期二

社會新聞引用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晚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選戰後期選情最緊繃時,先生不只一次和她提到,想透過某大老想和郭台銘見面,但大老表示「郭台銘說已給對手3億,不想中途換人。」
陳佩琪表示,這段話柯文哲在選前反覆說過好幾次,但從沒聽柯轉述大老的後半段說詞「3億是郭先生捐給上海世博館的」。
本案涉及
1.柯妻可否出面作證?
2.其證言在法律上之評價如何?
3.設若可做為證據,須經何等程序?
4.民事訴訟程序是否有傳聞證據法則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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